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出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7-23 16:28:01点击率:867: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同时,明确从20191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要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改革方案》要求,将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就具体实施过程,《改革方案》提出,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强调,要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此外,《改革方案》还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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