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政策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7-2 16:31:40点击率:716:
  6月28日,青岛市金融办召开发布会,解读近日出台的《青岛市金融业加快对外开放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青岛市将进一步扩大跨境业务、拓展海外上市发债、加大国际化金融人才培养、吸引海外金融机构落户,争取到2022年在外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外资基金公司、外资保险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领域上有所突破,引进10家海外金融机构,新增10家海外上市公司,形成国际优质金融资源聚集发展态势。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逐步加快,我们为此制定了新的战略目标,推动金融业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中日韩金融交流合作的桥头堡、与新加坡、英国、瑞士等金融及财富管理先进地区建立长效合作等。”青岛市金融办副主任王锦玲介绍,“比如,在一带一路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贸易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外经贸水平,大力引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鼓励鼓励多种方式扩大人民币境外使用业务。在中日韩金融合作方面,持续聚集韩国、日本优质金融资源,推进人民币跨境融资、资本市场互通、机构互设等金融合作创新。”
  《实施方案》制定了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实现国际优质金融资源聚集发展,加大与国际重要金融机构的联系对接,利用好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积极引进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财富管理等国际优质金融资源。二是畅通企业境外上市发债渠道路径,开拓境外资本市场,特别是加强与中国香港、韩国、日本、新加坡、美国等地证券交易市场和中介机构的交流合作,举办境外上市、发债、并购推介会,分国别和地区专题推介运用资本市场的政策、渠道等。三是拓展金融市场业务范围及通道,积极争取国家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先试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探索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跨境基金业务;有序扩大青岛企业向境外金融机构贷款等跨境融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等试点业务;鼓励驻青金融机构与国外金融机构开展互相授信等业务;探索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探索和创新资本项下国际合作业务。四是建立国际金融人才培养交流机制,推动与伦敦、纽约、香港和新加坡等国际知名金融及财富管理中心建立常态化、机制化的人才培养与交流机制。大力引进国际高端金融及财富管理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以及合资研究机构,实现财富管理人才、资质及监管标准的国际互认。
回到首页    
Copyright @ 2009 聊城市企业联合会 聊城市企业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聊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技术支持:聊城大学
电话:0635-8362658 传真:0635-8362658 
访问统计:您是第838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