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流、建议、维权基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9-25 9:54:36点击率:4691:

    聊城市企业联合会会、聊城市企业家协会依照《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六、七、八条规定:

    一、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级工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分别代表政府、职工和企业,对劳动争议的预防、集体劳动争议和劳动关系突发事件的处理等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维护企业和职工权益,促进职工与企业、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和谐与合作。

    二、应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建议和要求,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会展招商、对外交流等服务,并协助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有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制定涉及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时,应当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企业联合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欢迎聊城市广大企业及企业家在此交流经营管理经验,积极提出建议和要求,检举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行为,聊城市企业联合会依法作为企业的代言人,将联系有关部门,竭诚为企业服务。

    交流、建议、维权方式

    请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建议系统整理后,用以下方式反映给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联合会将积极为企业提供帮助。

    电话:0635-8362658

    邮箱:LCQL19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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