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连发6项税优政策护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发表时间:2023-08-07 14:56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连发6个税费优惠文件,延续完善相关政策,护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
这6个文件具体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持续发展。
相关政策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和教育附加费等。如,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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